2008年8月28日星期四

知唔知咩叫偷換概念?

公民社會的開端:記824好戲量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

「……而有黑衣網民同時指出好戲量地下的Banner會絆倒路人,危害路人安全楊秉基則反問是否要求好戲量要把所有東西收起,他們才滿意……」

同場加演大義_政治永遠正確免死金牌:

「……楊秉基則表示自已是犯賤,劇團是犯賤,但五年來都犯賤是有原因,就是希望帶起香港街頭藝術文化,不用等西九,不用等政府,港人也可以自已發起。……」

活塞男:我係鍾意_板,但我_板都係有原因,就係想有一日所有麻甩佬都有塊板可以_……

11 則留言:

匿名 說...

大OTL……又有人公開激動了。

2x年來住在香港,覺得香港人可以真正自由地公開表達個人意見、公開展示創作的空間真的很很很很很有限。大事就示威、報警、上報紙,小事呢?小事就得死忍或在朋友圈裡兩句解決就算?

時勢加上港英政府在社區規劃和軟導上的確令大部分上一代的香港人都沒有發現這一點(於是有很多人因為死忍否認自己的情緒,50歲退化成硬膠)。

香港的硬設施和文化心態在支援香港人這方面的活動只能用「完全不足」來形容。因為這種不足當然會導致一大堆問題(在上網發洩,又被心理學家說逃避現實OTL),要解決還是得靠政府慢慢一步一步帶路(讓路?)。

市民沒有公開發洩心情和展示想法的場地,政府和經濟系統一定是最大的受害者吧?讓一班「你有壓力我有壓力」隨時爆炸的市民無處發洩,真的對香港好嗎?

名越拉岸 CopyLion 說...

無視膠論,我只想問你到底一年出幾多次西洋菜街?

匿名 說...

我好歹是宅,怎不會經過那地方。話說回來我覺得那擺明就是小型示威。

你在文中說的偷換概念的例子,是上一代普通每天使用的邏輯,他們似乎覺得,溝通就是交換概念。我覺得是「我說話只會為了告訴你我喜歡什麼,聆聽只會去聽你會不會按我喜好做」主義。我已經接受現實了。

我和好前輩討論時,她句句都是用這種邏輯回。「我覺得你這件事上做得不好」之類的回應永遠都是「對啊我做的事全都是錯的,我最好什麼都不做」、「廿幾年做的事全部都是錯的」、「我一心一意為你好」之類=_=

只是「好心出發=免死金牌」的ATF綜合症……

支持你繼續抓膠的行動。

P.S. 無可否認地,「堅持犯規」是令人群留意規則背後有所不足的有效手段。不過最近他們的手法有沒有變成FLG那種令人不寒而慄的行為,我就不知道了。這3個月來沒去過。

匿名 說...

即係咁呀,講番呢件事。個背景 (而家講埋俾某宅聽)係因為某地方人流太多,為左大家唔使行得咁迫所以係某段時間開放左俾行人。就無咁宅果位 (即本小姐)觀察,即使開放左俾行人,就算係沒有「好X量」果部份道路,路上行人不時會有肌膚上接觸。

藝術你想做俾人睇,都唔一定要係死一個地方丫,你要人多,香城又唔止一個地方多人,起碼本小姐第一個想到尖咀藝館對出。要格硬頂死一個位然後拎「藝術」黎做擋箭牌,只會令人更加氣憤。

名越拉岸 CopyLion 說...

其實我真係可以完全唔使睇你講野。
我理得佢搞藝術示威定_板?而家係有班濕_係度阻街,係度搬堆大義野出黎大條道理吠返人轉頭喎。
有人做義工去果邊擺檔,班濕_當正果度係佢既咁趕人走,但果度不設劃位預訂先到先得既囉。

匿名 說...

你們兩個的邏輯和一般好心的膠人無異。

「因為他們做了對公眾利益不好的事情,又不斷發膠言、說謊又行為無禮自私,所以我懶理為什麼他們為什麼要那樣做,總之我就是看他們_扑不順眼」。(所以同學們謹記要冷靜發言,永遠保持禮貌和理智……*甜笑*)

我沒記錯,我不久前才在尖咀藝館對出那些空位見過貼出的「使用條例」,那是有大量管理員負責趕人的重點旅遊點,人們是不可以在那裡自由發表藝術表演,所以我在那裡走過幾次,都不見有人在那裡拉小提琴、唱歌之類(枉論做話劇)。YZ你有見過嗎?

唔信?搵日你們兩個跟我去那裡,我去表演拉小提琴和唱歌吧,你們見證一下我被警察捉去問話,並麻煩你們向報紙通報等我也上新聞吧XD還有別忘了幫我跟好前輩解釋。

其實就如方墨某人說的,使硬的就可以了,用個「懷疑他們是未經申請的示威者」進行驅逐什麼的,然後齊齊上法庭和區議員呀律師什麼的搞在一起解決。他們等人一早有了那樣的心理準備吧。因為只要沒有人繼續無禮亂發膠言,結果應該會是有建設性的。香港要做有文化的國際都市,怎可以少了大量的街頭藝術XD(街上只有廣告的話,無論街上有多少行人,都很冷啊)

不過我真的很怕那班脾氣修為差到爆的人會失敗的說……唉=_=

名越拉岸 CopyLion 說...

......得ga喇,我真係覺得何苦同一個永遠不又永遠力場全開死都要執尾彩既人講咁多野。
我只想學人地咁執返個尾彩:即係你講咁多「你同好心的膠人無異」,但你完全無提過點解你咁支持_板/點解認為_板是阻街即是膠論囉。
你慢慢繼續去搵D「我呢D係膠論」、「你同全世界所有膠人都一樣」既邏輯繼續_板啦,嫌_板唔夠high個尾彩拎得唔夠爽,可以預錄D嘴炮去_吹氣公仔,被膠虐的受害者自憐與_板執尾彩快感兩者兼得。

即係今日先明點解你同腦殘女玩得咁埋,大家都係力場全開好執尾彩,你_下我我_下你咁,重正過叫雞(?)啦。

名越拉岸 CopyLion 說...

......得ga喇,我真係覺得何苦同一個永遠不願做「聽+接受者」又永遠力場全開死都要執尾彩既人講咁多野。 <<

匿名 說...

我覺得現在個CASE就是類似「有人犯罪」,而我們不同意的是對那個人判刑的輕重以及判刑的理據。

你堅持因為有人自稱你認為是_板的行為是藝術,所以那人在_板時阻街,行為自私又無禮,加上被質疑時又語無倫次,多年同劇沒誠意,所以應該打死無怨。我明。

我們的社會一向都是用這樣的邏輯執行正義。所以你這樣想這樣說,沒有「錯」。

我是「為什麼」派,除非事態緊急,不然會盡量先問「為什麼」,然後針對答案行動。所以我的答案在現階段不是「好X量滾吧」。

如果他們真是_板,應該老早被人批至臭名遠播,而不是到他們現在阻街嚴重才有人走出來了吧?當街_板的級數WOR,應該早成FLG那種類似的景點了吧。

最重要的是,阻街就是阻街,不是示威又阻街,就針對這一點解決啦。不要隨便說人家是_板。

我知我這種觀點是少數派,行得出來就預咗被批。不過我會堅持下去的。

我覺得正確的反應是,街是大家的通道,先要求他們佔用最多一半的寬度,然後大家才在沒被阻路、心平氣和的狀態去表演和欣賞,才去審判是不是有人當街_板、有損市容。

我絕不相信去路被阻的憤怒路人會抱著公平的心態去審視他們的演出就是了,而某些人還會公然無視他們的存在,故意在他們中間穿插,他們一早就感到憤怒是正常的。

互相無法尊重的情況先要排除,其他的容後再審吧。

名越拉岸 CopyLion 說...

不,我繼續無視你講的所有野。
是我忍夠了你。

匿名 說...

>>>如果他們真是_板,應該老早被人批至臭名遠播

呢個唔使質疑啦,那伙人老早就被不滿

係一條熙來攘往ge 街道上面有幾多人因為人迫人而燥火起來你應該會算得到

係咪事必一定要係呢個連人都無法好好地行ge 地方擺呢?
當初為左舒緩ge 目的而開呢條行人專用區,係而家仲達唔達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