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有方法私下聯絡到mix前,請不要添亂……原因在我的第二篇回應。
(我無名帳號己經一兩年沒法用……誰有帳號的幫忙在那邊平亂吧)
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我不想搞到要刪文去避大軍……。
開首重點法:
mixtime以前曾經發過沒有敵意的留言(充其量不了解狀況)。
九把刀給了被mixtime解讀為不友善的回應。
有不良刀迷回應了「衝人氣」「想出書出不到」之類的人身攻擊東西。
mixtime選擇了很差勁的方式去發洩(造謠)。
有關這事件,首先我寫了在Plurk。
那件事的經過就用我看九把刀這篇的片面理解去講好了。
無名ID mixtime因為在九把刀的網誌上發表意見,然後被九把刀和其他人予以不友善回應。
mixtime因此心生不忿,在九把刀的網誌上發表惡意留言,被九把刀加黑名單。
然後mixtime在回應九把刀的留言者網誌及其他高人氣網誌大量散佈不實留言。
留言內容為九把刀和他女友分手了。
之後的事我想看mixtime自己的自白和九把刀那篇也夠了。
問題是在九把刀的事件經過文中,幾乎對這事的「前因」=簡諍留言事件隻字未提。
簡諍事件中的留言怎樣他有沒有評價過?誰先開打?
當然這種時候九把刀又會祭出他那「我在網誌寫甚麼是我的事」論。
他自己的不良回應就立即免責,但不良刀迷的呢?
OK這是大絕。有沒有用群眾暴力,會不會使用到,都幾年了誰還信他不知道。
學陳生抄襲語言事件中那句,「你自己做過甚麼你自己清楚」。
明知自己說一句話用怎麼的描寫角度會引起怎麼的反應,為了自己一個「爽」字就無視這些,還講甚麼正義。
而為了顯示出他不腦殘,他總是會寫「我也對不良刀迷很心痛」(類)。
明知強大的人氣落差,他說的是甚麼幾乎就影響了群眾接收到的東西的八成。
剩下兩成被刮出來的話,還會有「令他很心痛」的不良刀迷出來護航。
身為同種熱血人當然知道對這種人講常理的話,他可以有多少種「你吹咩」的反擊方式。
所以我只對mixtime最初在簡諍事件的留言作備份。
他參與的只有頭三頁,我就只截一、二、三圖。
還有複製備份,「令人心痛的不良刀迷」留言太多我不轉錄了。
基本上講到後期,就大堆「出不到書還吵甚麼」的,甚至連想衝人氣陰謀論也被說成mixtime的留言動機,總之是轉移視線的群眾膠。
既然也有人認同mixtime有誤解,那我可以將這人寫的文章當作持平觀點。
以下順序轉錄附九把刀回應(ID在留言下方):
- 19樓 - 19樓 - 給樓上的樓上,問候他是有條件的,你大概漏看了一句。 
 他不當場亂講,問候他幹麼?
 說到底,我又不是李家同,講話沒有金光大法輪在後面轉,我也不揹大法輪啊。
-                        Giddens 於 January 25, 2008 11:09 A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1:09 AM 回應                                            |
- 27樓 - 27樓 - Giddens你好 
 我覺得~就算那個老師真的有到處說九把刀是他的學生~
 九把刀也不需要鼓動讀者去問候他~
 自己的事何必要借他人之口~
 我是覺得這樣不太好~
 讀者的支持不要這樣用~比較好~
 難道借刀殺人也是九把刀之一把刀嗎?
 自己的仇自己報吧~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1:35 A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1:35 AM 回應                                            |
- 29樓 - 29樓 - 給樓上的M什麼的,我幹麼專程去堵他,還用到報仇這種退流行的字眼哩, 
 聽起來就連我都覺得很幼稚好嗎?!
 是你,你會專程去睹喔?天啊你怎麼那麼幼稚啊!
-                        Giddens 於 January 25, 2008 11:44 A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1:44 AM 回應                                            |
- 33樓 - 33樓 - Giddens您好啊~ 
 九把刀不是說他是個補習班老師嗎~
 不是說有人告訴他的嗎~
 不會不好找啊~
 叫人傳個話很簡單的~
 我是覺得這樣公開公幹他不太好~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1:57 A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1:57 AM 回應                                            |
- 34樓 - 34樓 - 我拉鍊都還沒拉下來咧,怎麼幹他,還公開幹咧。 
-                        Giddens 於 January 25, 2008 11:57 A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1:57 AM 回應                                            |
- 35樓 - 35樓 - 好自為之吧!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2:00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2:00 PM 回應                                            |
- 40樓 - 40樓 - FireofSun我要負責什麼啊~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2:06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2:06 PM 回應                                            |
- 42樓 - 42樓 - 9527沒有指名道姓就可以罵人哦~ 
 我真是受教了~= =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2:15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2:15 PM 回應                                            |
- 48樓 - 48樓 - FireofSun我那句話是回應我樓上那位~ 
 他回應我(拉鍊都還沒拉下來咧,怎麼幹他,還公開幹咧。)
 ~我說(好自為之吧!) ~這樣不對嗎?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2:29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2:29 PM 回應                                            |
- 56樓 - 56樓 - michelle3028我不是什麼正義之聲 
 發發牢騷是很好~
 但我是覺得鼓動別人代替自己去問候別人就不太好~
 就算是在部落格罵也有可能被告~
 支持九把刀的讀者的言語有時很不理智~講的很難聽~
 這會造成沒必要的衝突~何必勒~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2:50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2:50 PM 回應                                            |
- 57樓 - 57樓 - Gemo謝謝您的提醒~^^ 
 這樣紅有什麼好處啊~?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12:54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12:54 PM 回應                                            |
- 62樓 - 62樓 - sciollio您好啊~ 
 我無意要與你們為敵~
 觀念不同那就算了~
 罵人3小人不太好吧~
 我覺得簡諍事件應該是個誤會~
 大家就別在批判下去了~
 這很沒意義不是嗎~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01:23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01:23 PM 回應                                            |
- 69樓 - 69樓 - sciollio您沒惡意就好啦~ 
 我是覺得沒必要為這事惡言相向啦~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01:38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01:38 PM 回應                                            |
- 73樓 - 73樓 - therainvoice我認同您的說法+1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02:00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02:00 PM 回應                                            |
- 80樓 - 80樓 - 我真是好心沒好報~ 
 還要被質疑成這個樣子~
 怎會說我是簡諍本人勒~無言
 說我忌妒或羨慕刀大~無言
 還有我不是什麼小說家~您太看的起我了~
 還有說別人什麼鬼的~不太好吧~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02:30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02:30 PM 回應                                            |
- 83樓 - 83樓 - 如果九把刀也覺得他最後一句並沒有太認真~ 
 沒有惡意的話~應該講清楚比較好~
 這樣比較不會造成不必要的爭論~對吧~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02:37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02:37 PM 回應                                            |
- 87樓 - 87樓 - apple9323好吧~我接受您的建議~ 
 我不回應了~希望大家也別攻擊我了~
 我沒惡意向大家挑戰~
 我只是覺得九把刀是公眾人物~講話有一定的份量~
 他這樣講會造成沒必要輿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很多事其實可以私下了解就可以了~何必公開講氣話~
 有份量的人~講話還是謹慎的好~不是嗎~
 謝謝各位的批評指教~讓我了解有份量的人講的話有多多麼恐怕~
 難怪大家都喜歡爭權奪利~喜歡當王~~~~
-                        MIXTIME 於 January 25, 2008 02:54 PM 回應                                            | 於 January 25, 2008 02:54 PM 回應                                            |
 
 
 
 
或許是誤會吧?
您確定他有這樣講~還是只是聽說?
您這樣鼓吹讀者幫您問候別人~不太好吧?
蠻民粹的~